江山猕猴桃产业商标 发展现状与培育建议

发布时间:2020-08-11

猕猴桃产业是江山市特色农业。江山猕猴桃在全国范围已有一定的知名度,特别是随着电商的发展,对江山市猕猴桃产业的影响力推动更大,也激发农民的种植积极性,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注重产业量的提高同时,对质的提升也不容忽视。一、注册使用情况目前,全市已拥有猕猴桃申请注册商标85件(受理待审24件,已核准注册61件),其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按行政区域范围划分,排列前三的乡镇(街道)依次是:虎山街道19件,占22.35%;峡口和长台镇各8件,分别占9.41%;双塔街道和清湖镇各7件,分别占8.24%。按申请主体划分,名列前三的依次是:公司28件,占32.94%;家庭农场22件,占25.88%;个人名义17件,占20%。在全市所有商标中,“江山”、“下城淤”、“猴王徐香”、“丽人红”等商标,因在市场上运作比较好,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仍存在许多商标没有正常使用而处于闲置状态。二、商标培育特征(一)普通商标注册有新提高。1997年8月,江山市猕猴桃产业化协会率先申请注册了“江山”商标,成为该市第一件猕猴桃商标。随后,2002年12月,罗富军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了“新农村”江山第二件猕猴桃商标;2007年4月、6月,江山市绿之园特产有限公司、江山市银泰农工贸有限公司先后申请注册了“江山绿之圆”“银泰”商标;2009年5月,江山市申花果业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申花”商标。2010年后,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逐渐开始发展,以及财政对申请注册涉农商标进行补贴鼓励,进一步推动和掀起了江山猕猴桃商标申请注册热潮。(二)证明商标注册有新突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发展。为此,2014年1月,江山市猕猴桃产业化协会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注销“江山”猕猴桃普通商标,同时,将其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5年9月,得到国家商标局批准,成为该市第三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三)著名商标培育有新成效。2010年10月,江山市下城淤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下城淤”商标,2011年11月被核准,现有153户合作社成员,种植面积600多亩,年销售收入300多万元,产品先后被国家认定为“绿色食品”,被江山猕猴桃产业化协会评为“十大名桃”,合作社也被评为“江山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社”。2016年1月,“下城淤”猕猴桃商标被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衢州市著名商标。三、当前存在问题江山猕猴桃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具有做大做强做优的良好基础和潜力,但从产业发展来说,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缺乏品牌保护意识。不论是生产环节种植户,还是流通环节经营户,没有充分认识到江山猕猴桃品牌的重要性,对品牌培育、宣传和保护没有成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觉行为。(二)缺乏品牌推广力度。品牌资源挖掘运用不充分,没有将区域资源优势、品牌优势转化成市场竞争优势,形成整体合力统一宣传。(三)缺乏规范营销机制。目前市场销售行为比较混乱,任何人只要自身有想法,就可以随意销售,没有统一的准入标准,质量标准,形成你搭你的台,我唱我的戏,营销松散,品牌不一,这样对“江山猕猴桃”地理标志的推广和保护极为不利。(四)缺乏统一质量标准。虽然在市场上对外宣传都是江山猕猴桃,但经营户的商品到到底来自哪里,质量到底如何,有没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这些问题都没有统一管理。此外,外地猕猴桃大量进入,对本地产品构成极大冲击,也为江山猕猴桃的发展埋下隐患。四、提升发展建议为促使江山猕猴桃产业健康稳步发展,尽可能避免因品牌打造、宣传和保护没有成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觉行为,品牌资源挖掘运用不充分,缺乏完善规范的营销管理机制等因素带来的不利,实施“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监管、统一宣传”的“五统一”管理,以致形成你搭你的台,我唱我的戏,营销松散,品牌不一,各自为政,甚至出现同宗同族互相砍价、互相抹杀的恶性竟争现象,这样极不利于品牌形成和提高市场竞争力。要真正实现江山市猕猴桃标准化生产,稳步持续发展,打响统一品牌,还需要不断的努力和完善。(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首先,要把创建商标品牌和使用商标品牌作为重要环节,通过各种培训班、宣传窗、上门走访等各种渠道和方式宣传商标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商标品牌意识和能力,形成良好的创牌树牌用牌氛围。其次,要专门成立“江山猕猴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农业、林业、市场、卫生、金融、媒体及相关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组成,统筹策划、决策、组织、协调“江山猕猴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全面运行。再次,要专门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合力推进《“江山猕猴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贯彻实施,各尽所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将其列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建设,从人、财、物给予保障,确保其有能力开展行业自律,全面开展“江山猕猴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日常品牌运作监督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江山猕猴桃”产销一体化。(二)统一品牌,规范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在其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只能由某个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申请注册,而由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江山猕猴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由江山市猕猴桃产业化协会申请注册,因此,江山市猕猴桃产业化协会是“江山猕猴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机构,所以协会要充分发挥职能,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要形成一套规范流程,规范经营户准入、包装、宣传、使用等行为,落实专人负责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江山猕猴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转让、出售、馈赠。(三)统一策划,财政扶持。当前市场竞争往往表现为品牌竞争,拥有品牌就拥有市场。作为“中国猕猴桃之乡”、浙江省第一件“江山猕猴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区域品牌优势,其产品特定的品质和固有的声誉,使其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由于缺乏营销宣传,市场策划,品牌效应没有得到很好凸显。建议由政府搭台、财政扶持、部门主导、行业主管、主体唱戏、合力推动。针对“江山猕猴桃”营销现状,建议市财政每年列支一定经费,作为江山猕猴桃专项营销统一策划推介费用。一是开展国家级平台宣传,使“江山猕猴桃”品牌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每年有计划组织企业、经营者和部门、乡镇代表,实地参加全国性的各种专业现场经验交流会、展览(销)会,以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推广使用比较成功的先进省市县取经学习,开扩视野,取长补短。二是采取“请进来,送出去”方式进行营销充电学习。拟每年邀请有关行业专家学者、全国有影响力的同行、营销龙头老板上门指导策划,以举办各种培训学习班、现场交流会、展(览)销会的方式广泛提升,促销宣传。三是鼓励企业、经营者在全国省属(直辖市)、单列市所在地开设专卖店,扩大市场影响力,场地租金由财政和经营者按销售额比例承担。四是每年对“江山猕猴桃”品牌建设成绩突出的企业、经营者和部门、乡镇予以表彰奖励,进一步推动打造“江山猕猴桃”品牌积极性。(四)统一市场,强化营销。江山市农贸城批发市场,其自身场地已远不能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求,特别是水果类场地,更是不堪重负,以致猕猴桃专业营销已在环城西路自然形成了一条街,这对产业发展、买卖交易、仓储库存、冷藏保管、物流运输带来很大制约,极不方便。因此,设立“江山猕猴桃交易中心市场”十分必要,条件成熟,时间紧迫。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讨论研究,建议在贺村镇区域内建造一个“江山猕猴桃交易中心市场”,其处于果农种植区域的中心地带,地点适宜,铁路、公路交通运输便利,境内旅游景点游客采购观光便捷。(五)统一监管,强化保护。要发挥行业协会监管作用,负责对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对外地进入江山的猕猴桃进行制度化、常态化监管检测,定期不定期抽检,实行质量溯源,对不符合“江山猕猴桃”品质要求的,坚决不许打“江山猕猴桃”牌子,对冒充“江山猕猴桃”牌子销售的经营行为,一经查实要从重查处,同时通过行业协会,对经销大户、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签订经营自律制度,进行自我约束,互相监督,营造行业正常、健康、有序的经营氛围。

文章来源:江山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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