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产品?查!

发布时间:2020-08-06

近日,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就浙江中马园林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台州某进出口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作出行政裁决。

 2019年11月,浙江中马园林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温岭市市场监管局递交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书,称台州某进出口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网店擅自销售和许诺销售其拥有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产品“汽油链锯”。

温岭市市场监管局立即成立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小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温岭市知识产权专家组开展专利权侵权判定工作。经调查取证及审理查明,根据“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原则,裁决涉案产品与涉案专利构成近似,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并依法作出《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书》,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侵犯请求人“汽油链锯”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停止销售和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投放市场,并予以销毁。

自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专利管理职责划入市场监管部门以来,温岭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戒力度,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为促进温岭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提供有力保障。

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300余次,其中处理本地网红奶茶品牌“古茗”商标专用权一案,整改及关闭全国侵权门店500余家;帮助台州市博洋鞋业有限公司开展海外维权行动,该公司商标“撤三”异议维权成功获赔100余万元。2019年至今,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知识产权违法侵权案件162宗,罚没款达1195.5万元。

打印 关闭